人物档案
姓名:江迪彪
年龄:51岁
职务:广东宝晟律师事务所律师
获得荣誉:
2006年荣获75200部队“拥军模范律师”,
2008荣获“第三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2011年荣获“司法部党员律师标兵”;
2014年荣获惠州市首届“十佳法制副主任”。
昨日上午,广东省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劳模表彰大会在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举行。记者采访了获得今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抗击我国首例输入性MERS (中东呼吸综合征)的中国好人凌云医生,曾获得今年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的公益律师江迪彪,他们都是数十年如一日,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默默耕耘,取得了不平凡的成绩。
他做公益活动收入大打折扣
初次见到江迪彪的人,很难想到眼前这位文质彬彬的律师,曾经是扛过枪杆子的退伍老兵。
江迪彪位于东平和庆大厦的办公室,进门是一张有数百名战士的巨幅合影,上面写着“广西边防三师铁血九团 广西凭祥”等字样。没错,江迪彪也在其中,这是他们战友三十年后重回广西的留影,当年他们是炮击法卡山的主力部队,江迪彪作为侦察兵也上了战场。当年退伍后,江迪彪才20岁,他继续去学校学习,随后走上了律师执业生涯,至今已经23年了。
作为江迪彪十多年的同事,广东宝晟律师事务所主任江晓华告诉记者:“江迪彪虽然是律师,却非常关注社会公益事业,义务为部队、学校、村居做法制宣传,最让人感动的是,他做这些事不是一年一次,一月一次,不是短期行为,而是持之以恒,20年如一日,从不间断。他有一半的时间都在做公益,因此他的收入也大打折扣。”
确实如此,江迪彪现在是惠州多个学校的法制辅导员,多个部队的拥军模范律师。早在2000年,他就在惠州七中担任法制辅导员,也是惠州最早走进学校的律师。他给学生们讲如何做人,预防青少年犯罪,因此他也被聘为惠州市青少年健康成长守护工程“阳光导师”。
说到这里,他举了一个具体的例子。2011年,感动中国人物丛飞的遗孀邢丹坐车路过惠东高速时,被三名少年投掷石块砸中身亡。由于邢丹的特殊身份,当时该案引起了全国关注,各大媒体也纷纷报道。江迪彪作为法律援助,担任三名少年的辩护律师。
由于当时主要被告林某不满16周岁,还有一人不满18周岁,都是未成年人。江迪彪为此多次去看守所与三名少年交流,并用问答式的方法设计了20个问题,了解他们的成长经历、家庭背景、个人喜好以及影响最深的人。通过交流,江迪彪不仅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还希望给他们树立以后的生活信心。
最终,在江迪彪的辩护下,三名少年分别被判12年、10年和6年,三人均服从判决。而该案还突破了一项刑法理论,那就是三人虽然是共同犯罪,但因为年龄不同,而判处了不同罪名。
他免费为农民工争取改判减刑
在江迪彪的办公桌后面还摆着一幅油画,画中的江迪彪穿着律师袍站在国徽下,举起了左手,伸出中指、无名指和小指,作出了一个“O K”的手势,这幅油画名叫《正义的呼声》。江迪彪非常喜欢这幅画,他说伸出三根指头,是他在法庭上的一个习惯手势,因为他辩护时喜欢总结成三点结论,同时这个手势也是O K胜利的意思。
在他的案头,有一本被翻得很旧的2011年版《刑法》,因为江迪彪是主攻刑法的,他还是广东律协刑法专业委员会的成员。江迪彪的座位后面有许多锦旗,其中一张是广西来惠州务工农民李某赠送的,上面写着“据理力争 伸张正义”。
据介绍,当时李某被许某带人打伤,他拿起长矛进行反击,许某在逃跑过程中落入鱼塘溺亡,李某当时也参与了救助。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5年,江迪彪免费为李某进行了二审辩护,他认为李某没有伤害人的主观愿望,只是疏忽大意的过失行为,最终李某被判4年,罪名也改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至今,江迪彪已经提供了至少300宗法律援助服务,他还参加了惠州市志愿者联合会。让他自豪的是,2010年省运会在惠州举行,他为8000多名志愿者讲了20多场法律知识课。“用法律的知识,为贫困人员、未成年人 提 供 服务,给他们指明一条光明的道路,我做得非常开心。”江迪彪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