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这组照片的第一张照片,就反映了那个年代的一个普遍特点,这就是那个年代的姑娘小伙子,就像现在的年轻人喜欢玩手机一样地普遍喜欢玩半自动步枪,满大街都是扛枪的青年男女。
毛主席曾经专门写诗描述过这种现象:“飒爽英姿五尺枪,曙光初照演兵场,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妆爱武装。”其实不仅是在演兵场上,大街小巷里随处可见挎枪的男男女女。那年月身边的青年男女有枪,就像现在身边的男女有手机一样司空见惯,绝不会引起任何人的丝毫注意。
站在今天这样一个遍地安检、连水果刀都禁止带上地铁火车的时代,回想起那个随便挎枪的年代,真是名副其实地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如果现在长安街上突然出现一个肩上跨有半自动步枪的老百姓,估计马上就会有上百武警把长安街及周围街道封锁住。如果再有人挎着半自动步枪走进任何一个住有单位领导的小区,估计更是会被当场击毙。
或许现在的年轻人不理解,毛泽东那个时代为什么从城市到农村每个单位都有枪,年轻人都有机会玩枪?当时主要是实行全民皆兵的政策,以此来震慑住美帝国主义等西方国家对中国的侵略野心。所以中国才成为与美国一样老百姓普遍有枪的国家。只是美国社会的枪支归私人所有,用来捍卫私人利益;中国社会的枪支是公共所有,用来捍卫国家利益。
对于当今连拿刀都成为禁忌的年轻人来讲,他们根本无法理解肩上挎一枝半自动步枪对于个人价值实现和价值追求的影响。一个青年男女跨一枝半自动步枪走在大街上,不仅会有一种安全感——主要是女青年有这种安全感——而且对生命本身的感觉,对这个世界的感觉,对人生的理想,都会完全不同。
特别是自觉意识到这是为人民扛枪,为祖国扛枪,为崇高的事业扛枪,由此而形成的那种神圣感和使命感,会使人不由自主地对任何罪恶都无所畏惧,更是不会惧怕什么地痞流氓。并且由此而形成的那种充满天地正气的强大磁场,会十分轻松地震慑住所遇到的任何地痞流氓。东方文化和东方宗教中所谓的邪不压正,就是在青年人特别是女青年手里有抢时才能感受到的那种生命状态。
正是因为如此,虽然中国老百姓拥有枪支与美国老百姓拥有枪支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但是仍然能够理解美国老百姓,理解为什么美国老百姓宁愿每年死伤于枪下的人超过10万,也绝不放弃拥有枪支的权利。在美国老百姓看来,拥有枪支不仅是维护弱者免受强者随意欺凌的保障,同时也是国民对国家认同感的最可靠标志。一个国家允许自己的国民拥有枪支,是国家属于国民不是国民属于国家的最显著标志。
连美国这样一个拥有私人枪支的国家,都会给国民带来如此多的优越感和认同感,像当年中国这样一个拥有公共枪支的国家,国民的那种自豪感、神圣感和使命感,则是更加令人难以想象。不仅美国人想象不到,当今这一代中国人更加想象不到。如同高尔基所讲的那样,蛇永远无法理解鹰的飞翔幸福。
只是随着毛泽东时代的结束,老百姓拥有枪支的时代也就随之结束了。毛主席逝世后官权统治的全面恢复,遇到的第一个障碍就是老百姓拥有枪支,在一个男女青年肩扛半自动步枪的单位里,单位领导要想建立“男为奴,女为娼”的官权统治,那是根本不可能的。八十年代以来各个单位领导之所以能够做到“不听话就滚蛋,不上床就下岗”,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老百姓被解除了武装,被没收了枪支。
解除老百姓武装,收缴各单位枪支的直接导火索,就是改革开放初新疆“女医生枪击案”。新疆医院一位蒋姓女医生,上班时间在医院大楼里,手持半自动步枪,堂而皇之地将几位欺辱自己的单位领导当场击毙。此事警醒了全国的各级官僚:要想避免单位里那些男人用枪来捍卫自己的尊严,要想避免单位里那些女人用枪来捍卫自己的贞操,就必须收缴全国各个单位的枪支。于是,便结束了中国老百姓拥有枪支的时代。
可以说,当时邓小平全面收缴基层枪支这一招相当具有预见性,如果当初没有收缴枪支,后来的六千万下岗工人就会拿起枪来捍卫自己的工作权利,数百万被逼良为娼的下岗女工更是会拿起枪来,捍卫自己作为工人和女人的双重权利和双重尊严。那样以来,中国势必会变成血流成河的国家。
总之,无论人们对改革前后两个时代的中国怎么看,有一点肯定是完全相同的,就是老百姓拥有枪支的时代,与老百姓不能携带刀具出门的时代,是完全不同的时代,它们对于不同的人来讲具有不同的作用。特别是对于身在其中的两代人来讲,彼此之间很难理解和想象。如何在分清历史是非的基础上将前后两个时代统一起来,需要大的政治智慧和人民主体的历史视野。
毛泽东时代英姿飒爽的各族女民兵(组图)
河山石
英姿飒爽的各族女民兵
飒爽英姿五尺枪,
曙光初照演兵场。
中华儿女多奇志,
不爱红装爱武装。
这是毛泽东一九六一年二月为中国女民兵谱写的一首赞歌,充分表达了中国女民兵的豪迈气概。
旧中国的劳动妇女,所受的压迫最深重,对翻身解放的要求也最为迫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民主革命时期,她们勇敢地冲破封建礼教的羁绊,拿起长矛、梭镖、土枪,同男子并肩走上了武装斗争的第一线。在各个革命根据地,广大妇女踊跃参加妇女赤卫队、自卫队等民兵组织,站岗放哨,看护伤员,传送情报,掩护干部,维护后方秩序,直至参加战斗。许多女民兵在斗争中临危不惧,英勇献身,为中华民族的解放事业谱写了光辉的篇章。
新中国成立以后,她们不仅在生产建设中发挥了“半边天”的作用,而且继承和发扬了热爱武装的光荣传统,积极参加民兵组织,在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卫边疆安全等方面,又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妇女参加民兵组织,在五十年代初期,全国没有统一的要求,大都由各地依照实际情况和妇女们的愿望,酌情编组一部分女民兵。
一九五八年以后,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民兵问题的决定》,把16岁至50岁能拿武器的女性公民都编入了民兵组织,并分为普通民兵和基干民兵。在女民兵人数较多的单位,成立了女民兵连;人数较少的单位,在民兵连内编组为女民兵排或女民兵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