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记者在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已全面完成2015年冬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工作,共为1148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2782.8万元。
落实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政策是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重要举措。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6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要求,2015年冬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要于8月1日前足额落实到位。为切实把这项政策落到实处,我市民政部门及时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数据上报省民政厅,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的支持,并及时足额将省、市配套资金下达各县区。
自5月份开始,市民政部门采取“周调度、周通报”措施,对全市各县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配套资金发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各县区也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资金筹措和发放的进度。同时,针对我市农村籍退役士兵居多,且纷纷外出打工的实际,我市各级安置部门采取电话通知,战友转告,乡、镇、街道民政干部登门告知等方式,确保做到符合条件的年度退役士兵全部获知信息。
在资金发放过程中,全市严格人员登记审查、上报审批,逐一登记造册,网上公示,由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证、身份证、银行账号并进行签字确认,全部实行资金社会化发放,做到了发放工作“零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