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同由供电局推荐入伍,三年后退伍安置,供电局却接收四人,剩下一人不予接收。即便其为此申诉22年,市信访局下发文件要求接收,国家电网牡丹江供电公司仍然不予接收,这一事件发生在今年42岁的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退伍军人赵强身上。
持续申诉19年后见曙光
2月28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市民赵强向京华时报记者反映,1992年12月他和4名伙伴由牡丹江市下辖的海林市供电局推荐入伍,3年后兵役期满,海林市民政局安置办于1995年12月按政策将他们分配到海林市供电局,并于1996年10月向海林市供电局出具了安置通知书。但蹊跷的是海林市供电局接收了同批其他4人,却不接收他,理由为他不是供电局的子弟。
因为此事,自1995年20岁退伍起,赵强就开始申诉,其间无数次到访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三级供电公司、信访局、民政局安置办,甚至还为此到国家电网公司总部和民政部、国家信访局申诉。
在持续申诉19年后,赵强终于看到了一丝曙光。2014年9月5日是一个信访接待日,牡丹江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沙广华接待了赵强,指示由牡丹江市信访局协调牡丹江供电公司,就海林市的答复及赵强的诉求,依据国家退伍军人安置政策,提出解决意见。
信访局:赵强所说情况属实
根据沙广华的指示,牡丹江市信访局进行了调查,认定赵强所说属实,认为赵强诉求合理,牡丹江供电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给予解决。
2015年7月23日,牡丹江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文件,要求牡丹江供电公司按照1995年国家关于退伍士兵安置办法的相关规定安排赵强工作;根据国发〔2005〕23号文件,按照牡丹江供电公司同工龄职工平均工资的80%,补发赵强1995年至安置前的生活费。
该文件还指出,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有关规定,牡丹江供电公司为赵强信访事项责任单位,应依法妥善处理解决,处理结果于当年8月31日前上报。
然而,8月31日很快就到了,牡丹江供电公司并没有照此文件执行,退伍军人赵强还是没能得到安置。如今将近两年过去了,该文件依然没能得到执行。申诉了22年,从一个20岁的小伙子变成42岁的中年人,如今15岁的儿子都上了初中,赵强安置的事依然没影。
赵强的妻子陈莹向京华时报记者表示,为了安置的事,赵强一直在申诉,也因为要时不时地外出去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申诉,他们夫妻二人没法找一份稳定的工作,一直靠打零工为生。
供电公司:赵强不是供电公司子弟 未予接收
赵强夫妇所说是否属实,牡丹江供电公司为何一直不予安置?
2月28日下午,京华时报记者与牡丹江供电公司信访办的邵主任取得了联系。邵主任表示,海林市供电局就像是牡丹江供电公司下属的一个车间,没有人事接收权,当年海林市供电局接收与赵强同批的其他4名退休军人本身就是违规的。但考虑到4人都是供电公司的子弟,牡丹江供电公司就为他们补办了手续,而赵强因为不是供电公司子弟,当时就没有接收。如今22年过去了,牡丹江供电公司的人事权已被上收至黑龙江省供电公司,不具有接收安置赵强的权利。“这事我们已经向省公司反映了,也给市信访局作了答复”,邵主任强调。
随后,京华时报记者致电黑龙江省供电公司信访办咨询此事,该办一名工作人员在听明记者的问题后表示,“我们不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2月28日下午,京华时报记者还就此事分别致电牡丹江市民政局和信访局。民政局退伍军人安置科的李科长表示,正在研究解决此事,但目前无法给出时间表。信访局督查科的齐姓工作人员则称,需要信访人本人持相关材料到信访局才予以接待。
信函全文 受访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