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3月13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方案提出,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方案明确了新组建的退役军人事务部主要职责是,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指导全国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
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是新时代中国特色强军之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的全局。根据权威部门统计,目前我国有退役军人5700多万,并且以每年几十万的数字在不断递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率领全军,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锐意进取。2016年1月,《中央军委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意见》印发并实施。《意见》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精兵之路,加快推进军队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制定了裁减军队现役员额30万,军队规模由230万逐步减至200万的总体目标。在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大背景下,大量现役军人脱下军装,复员转业,这是实现新时代强军目标的必由之路,同时也对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长期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建国以来,我国已经形成了一套从中央到地方,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建国初期,我国就通过了《复员建设军人安置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充分认识到随着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的主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军队的现代化建设。全军先后进行了数次大裁军,仅1985年一次就裁军100万。与此同时,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退役军人管理和保障工作,为退役军人体现自身价值提供了良好的平台。近年来,我国退役军人管理与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每年都顺利安置数万名军转干部,为军转干部在地方发挥更大作用提供广阔的空间。同时,针对数量更多的退役士兵,党和政府也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提升其退伍后的就业和生活保障水平。退役军人管理和保障工作的开展,有利于退役军人顺利退出现役,保障其退役后的合法权益。同时,更充分挖掘了退役军人的自身潜能,实现充分就业,使其在地方经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但是,现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也存在着制度性难题。退役军人的管理保障分散在多个职能部门。目前,退役军人的优抚安置工作主要由民政部负责,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则承担了军官转业安置的职责。同时,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后勤保障部也承担了相应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职能。分散的管理体制难以有效发挥自身作用,不能充分保障退役军人的合理权益。在现实工作中,各相关部门难免会出现沟通衔接不畅等问题,形成管理的真空地带。这极大影响了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的高标准实施,不利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的推进。
在此背景下,加强统一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建设,成为推动军队和国防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军转安置工作,多次就退役军人转业安置工作作出重要指示。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军转安置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要充分认识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转安置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做好军转安置工作作为关系国防和军队改革的一件大事、一项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这为新时期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指明了方向。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今年的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时再次指出:谁是最可爱的人,不要让英雄既流血又流泪,让军人受到尊崇,这是最基本的,这个要保障。
(作者为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院教授、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