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这首耳熟能详的《一分钱》儿歌,唱响了祖国的大江南北,至今孩子们仍在传唱。创作者通过歌曲的形式把拾金不昧的美德深深地植入孩子们的幼小心灵中,一代传给一代。
日前,在河南省淮滨县又再次上演了如歌中所唱的一幕。
此时,金春玉第一反应就是在原地等失主,可她等了很长时间,也不见失主踪影。眼看上课时间就到了,于是,她先到了学校。到了学校,金春玉便主动找到班主任李文豪,讲述了她捡钱的事,并对班主任讲:“从小妈妈就告诉我,捡到财物一定要交还失主,这样做才是好孩子!”听金春玉同学讲完经过后,李文豪当即联系了金春玉的爸爸,夸赞了金春玉是一位拾金不昧的好学生,是全班同学学习的榜样。听到老师说女儿捡钱的事,金春玉爸爸当即表示,放学后就带孩子一起把钱交到城关派出所。
放学了,爸爸带着女儿金春玉一同来到了城关派出所,见到警察,这个可爱的小学生便对警察说:“警察叔叔,下午上学的时候我捡到这些钱,捡钱后我左等右等也没见失主来认领,后来我就上学去了。现在我想那个失主一定非常着急,可我又不知道失主是谁。所以,我把捡到的这些钱交给您们警察叔叔,让警察叔叔帮助找失主。” 接到金春玉同学上交的1100元现金后,警察叔叔当场对金春玉同学拾金不昧的精神给予了赞扬和鼓励,并表示会积极帮助金春玉同学同学寻找失主。见警察叔叔收下了这些钱,金春玉同学随后便和爸爸一起兴高采烈地回家去了。
这1100元人民币对一个小学生来说不是小数目,可金春玉同学却深知捡到东西要归还,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占有。她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是新时代小学生的道德情操和精神风貌的集中体现,是学习雷锋精神、弘扬文明新风的具体行动。
行文至此,笔者倡导小朋友和大朋友们都应向金春玉同学学习,学习她拾金不昧的精神和高尚情操。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文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