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永伟,河南省淮滨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中队长,三级警督警衔。2003年参加公安工作,由于工作默默无闻,勤勤恳恳,先后被评为信阳市优秀人民警察、信阳市十佳青年民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
近年来,郁永伟主要从事公安刑事案件的审核、案件移送起诉和重大刑事案件侦办工作。2020年以来,他先后参与侦办了王某某、曹某某、邓某某杀人案及各类重大刑事案件17起,移送起诉各类犯罪嫌疑人46人。
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郁永伟参与侦办了指定管辖的杨某某等人寻衅滋事案。该案于2013年立案侦查,期间,因取证困难造成案件长期搁置。接到案件后,郁永伟作为主办侦查员首先对全案卷宗进行详细阅卷,吃透案情,梳理各嫌疑人在案件中的作用及社会关系,划出侦查重点,为县局统一指挥案件侦破提供侦查方向。2019年10月份,淮滨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后一举将某某、查某某等10余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因该案发案至今时间长达六年之久,现场勘查笔录、现场视频、作案工具等证据灭失无法补正,调查取证难度较大。为查明案情,郁永伟与同事经常到信阳市区、罗山、固始等地调查走访,历时三个多月终于将该案查清。2020年10月,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1998年,在办理邓某某故意杀人案过程中,鉴于该案现有证据不能满足诉讼要求。为了完善证据,还需提取被害人尸骨进行检验,可起初被害人家属不能理解拒不配合,后经郁永伟多次与被害人家属沟通讲解鉴定的必要性,最终得到被害人家属的理解与支持,并配合开棺验尸。在补查其他证据时,郁永伟与同事先后前往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深圳等地走访当年证人,查明事实真相,完善证据链条。最终邓某某被判处死缓。由此逃亡22年的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的应有的制裁,从而有力地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工作中,郁永伟对每起案件的办理程序以及每项证据都始终坚持认真审查,对案件存在的遗漏事项及时进行补充侦查,以达完善证据链条,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多年来,郁永伟同志凭着对公安刑侦工作的热爱,在案审这个岗位上坚守了17年。他不仅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同时他的立足本职、爱岗敬业的精神还感染着身边的每一个人,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他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新时代人民警察的铮铮誓言。
在2021年7月,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郁永伟被淮滨县授予“十大杰出政法干警” 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