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大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充分展示济南市退役军人双创风采,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关于举办第二届全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鲁退役军人字〔2021〕10 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济南市第二届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
大赛现已开始报名,欢迎广大优质军创项目积极参与,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大赛主题
立时代创新潮头 展泉城退役军人风采
大赛时间
2021年9月中旬—10月31日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总工会
承办单位:济南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启迪之星
大赛项目及赛程设置
全市大赛共分三个赛道: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及生活服务业、现代农业。参赛企业、团队按照赛道报名参赛,不再单独设立团队赛道。
(一)区县初赛
初赛从2021年9月中旬开始,至10月10日结束,具体由各区县(功能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实施。参赛企业(团队)按照赛道报名,不得交叉、重复报名,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换项目。报名审核结束后,由各区县(功能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完成尽职调查。
(二)市级决赛
根据县区初赛结果,按照三个赛道,采取现场路演的方式组织市级决赛。
决赛将于2021年10月11日至31日期间举办,现场路演以抽签的形式确定顺序,成立评委会,在公证机构监督下,对参加路演的企业(团队),采取“7 3”(7分钟路演 3分钟专家提问点评)的模式,现场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定打分,产生3个赛道的比赛名次。
(三)大赛相关活动
决赛举办期间将同步组织省会经济圈城市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发展论坛和创业创新成果展等活动。
参赛条件
报名参赛的企业(团队)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业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且未曾在往届全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参赛企业独立创始人(或持股的联合创始人)、团队核心成员必须为退役军人,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一)参赛企业报名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及机构(含个体工商户),截至2021年1月1日登记注册不超过5年;
2.有股权融资需求,尚未接受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
3.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4.能够创造一定就业岗位,带动更多退役军人就业。
(二)参赛团队报名条件
1.截至2021年1月1日,尚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或创业计划的团队;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及机构(含个体工商户),截至2021年1月1日注册不超过1年的,可以以参赛团队身份参赛;
3.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1名为退役军人。参赛退役军人须为组建的发起者或团队核心技术发明人员。
报名方式
参赛企业(团队)在企业注册地(参赛人员户籍地)联系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9月30日
附:济南市各区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历下区 赵岳川
88285660
市中区 张译文
81913711
槐荫区 师琳琳
87052087
天桥区 潘海龙
81601283
历城区 刘春
66899081
长清区 李荣金
87222816
章丘区 柴惠综
81292882
济阳区 胥昌林
84238809
莱芜区 张欣
77991710
钢城区 王庆合
15318161836
平阴县 高彩霞
87711818
商河县 吕立民
59723207
高新区 王振杰
88871395
南部山区 林兆鹏 88112720
起步区 杜永尧
66604363
奖励及支持政策
(一)奖项设置
按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及生活服务业以及现代农业等3个赛道各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若干。
(二)激励政策
1.根据市级大赛所获成绩,择优推荐参加全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符合条件的享受全省大赛奖励政策。
2.市级决赛中,3个赛道的一等奖获得者,可根据申报条件和程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济南市技术能手”,向市总工会申报相应称号。
3.市级决赛的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可优先推荐给大赛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机构进行支持;可优先入驻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享受“一对一”创业导师辅导和启迪之星资源链接服务;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退役军人创业贷款贴息、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奖励,以及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或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等优惠政策;可推荐媒体给予宣传报道,提升企业(团队)知名度,拓宽营销和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