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常在一些省市媒体上看到通讯员稿件中的某某县、某某市某某项目、某某工作“全省第一某某、中国第一某某、某某之最”等词句,这让人看到顿觉不爽。
偶尔查一查这些荣誉资料的来源,好多是某某部门的子部门或临时机构颁发和或“授予”的这些名次“头衔”,有的属跨行“颁发” 或“授予”。作者为的是拔高标题、吸人眼球,按现在新媒体的提法也可叫作标题党。殊不知,这些第一、之最等殊荣,严格上来说,是要经国务院及各职能部委或省市政府或主管厅局颁发和或授予。部门的部门或子部门的子部门或临时机构根本就无权授予,且也没有什么公信度,更有一些部门和临时机构只要交钱,就颁发奖牌奖匾证书。
对此,作为党报、党刊和新媒体的通讯员撰稿时要慎用“全省第一、中国第一”等词句,文中确实需要引用的,要查证核实颁发这些荣誉的发证机关,对一些部门的子部门或交钱就颁牌匾的所谓“全省第一、中国第一”等词句,建议最好不用。一些贫困地区的县乡更要谨慎引用上述词句,不然当地干部群众看了会产生逆反心理,甚至会被骂娘,长此下去,也将影响媒体的信誉度和阅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