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是建国后的新建县,由固始、息县两县析置。
1951年7月2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决定:设置淮滨(县级)办事处,由潢川专员公署领导。
1952年8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决定:撤销淮滨办事处,设立淮滨县(县人民政府驻乌龙集),划归信阳专区领导。
1960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决定:撤销淮滨县,将淮滨的行政区域划归息县和固始县。
1962年10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决定,恢复淮滨县,以合并于息县的原淮滨行政区域和合并于固始县的原淮滨县期思、张庄两个区的行政区域为淮滨县的行政区域。
淮滨县有淮河之滨的寓意,它是淮河流经几省最贴切的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