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岳飞的《满江红》看“精忠报国”精神
题记:2014 年 5 月 30 日,习近平到北京市海淀区民族小学参加学校少先队主题日活动时,看到孩子们写的
“精忠报国” 四个字,有感而发。他表示,我从小就受这四个字影响,四五岁时妈妈买了小人书,给我讲 “精忠报国”“岳母刺字” 的故事,我说 “刺字不疼啊?” 妈妈说,虽然疼,但岳飞会始终铭记在心。我记到现在。精忠报国,是我一生的目标。
一词压两宋,千秋仰英名。在杭州西子湖畔的栖霞岭,有一座静穆的岳王庙,庙前一副楹联写道:“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 每每读此,人们无不扼腕叹息,追思那位一生以“精忠报国” 为志的抗金名将 —— 岳飞。他的名字,早已超越了一个历史人物的范畴,成为中华民族 “精忠报国” 英雄的象征。

岳飞(1103—1142),字鹏举,相州汤阴(今河南汤阴)人,南宋杰出的军事家、战略家、文学家,位列南宋初年抗金将领“中兴四将”(岳飞、刘光世、韩世忠、张俊)之首。他的一生虽仅三十九载,却以其惊天动地的抗金伟业、严明治军的卓越才能、以及那首“气吞万里如虎” 的《满江红》,为后世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精神遗产。
寒门出贵子,母训刻骨铭。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 年)二月十五日,岳飞出生于河北西路相州汤阴县的一个普通农家。传说其出生时,有大禽若鹄飞鸣室上,故父亲为他取名“飞”,字 “鹏举”,寄予了翱翔九天之望。家境虽清贫,岳飞却从未放弃向学之志。他尤好《左氏春秋》及《孙吴兵法》,常读书至通宵达旦。这些典籍中“尊王攘夷” 的思想与运筹帷幄的谋略,早早地在少年心中埋下了忠君报国与军事智慧的种子。在武艺方面,他先是拜乡豪周同为师学习骑射,尽得其真传,能左右开弓;后又拜著名枪手陈广为师,习得刀枪之法,武艺“一县无敌”。不满二十岁时,他已能挽弓三百宋斤、开腰弩八石,神力惊人。

岳飞人生的转折点,始于那则流传千古的 “岳母刺字”故事。靖康元年(1126 年),金军南侵,国难当头。岳母姚氏深明大义,勉励儿子从戎报国,并在他背上用绣花针刺下“尽忠报国” 四字(后世演义多为 “精忠报国”),深入肌肤,以此为训。这一刺,不仅是慈母对儿子的嘱托,更是将一个时代的家国重担压在了这位年轻人的肩上。从此,这四个字便如烙印般融入岳飞的血脉,贯穿了他短暂而光辉的一生。
铁血收河山,岳家军威扬。岳飞从二十岁起,曾先后四次从军,身经百战,逐步从一个普通士卒成长为独当一面的统帅。初露锋芒:建炎四年(1130 年),金军大举南侵,南宋朝廷节节败退,宋高宗甚至被迫逃至海上。在此危局之中,岳飞独树一帜,率军在广德、宜兴一带截击金军,六战六捷。随后,他挺进建康(今南京),在清水亭、牛头山等地屡败金兵,最终于1130 年收复了这一江南重镇。此役不仅扭转了江南战局,更让 “岳家军” 的名号开始传扬。襄汉扬威:绍兴四年(1134 年),岳飞上书《乞复襄阳札子》,指出“恢复中原,此为基本”。他率军北伐,仅用两个月便一举收复襄阳、郢州等六郡,这是南宋建立后第一次大规模收复失地,极大地鼓舞了军民士气。铁军威名:岳家军之所以所向披靡,在于岳飞严于治军。他提出“仁、智、信、勇、严” 缺一不可的治军原则,强调 “兵贵精不贵多”,且与士卒同甘共苦。岳家军号令严明,有 “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 的美誉,深得百姓拥戴。就连金军也不得不感叹:“撼山易,撼岳家军难!”

壮怀《满江红》,肝胆照汗青。绍兴六年(1136 年),岳飞第二次北伐,率军长驱伊洛,直抵蔡州。然而,由于朝廷的掣肘,此次北伐又未能竟全功。在回师鄂州途中,适逢秋雨,岳飞凭栏远眺,想起北方沦陷的故土、被掳的二圣、以及自己年过三十而功业未竟的境遇,万千悲愤涌上心头,遂写下那首震烁古今的《满江红・怒发冲冠》:“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此词上片以 “怒发冲冠” 开篇,如火山喷发,抒发了对国破家亡的悲愤;继而笔锋一转,“三十功名尘与土”,又透露出一种看淡功名、只求报国的澄澈心境。“莫等闲” 三句,更是千古箴言,激励着后人珍惜光阴、奋发图强。下片直抒胸臆,“靖康耻,犹未雪” 四字,字字千钧,是刻在每一个南宋人心头的伤痕。整首词气势磅礴,忠愤逼人,是岳飞一生 “精忠报国” 精神的艺术浓缩,被誉为 “一词压两宋”。
十年之功废,风波铸冤魂。绍兴十年(1140 年),金兀术毁盟南侵,岳飞奉命第三次北伐。这是他距离梦想最近的一次。他率军长驱中原,在郾城、颍昌大败金军精锐“铁浮图” 和 “拐子马”,一直打到距北宋故都开封仅四十五里的朱仙镇。黄河南北的义军纷纷响应,金军士气低落,中原指日可待。然而,就在这 “直捣黄龙” 指日可待之际,宋高宗赵构却在一天之内连下十二道金字牌,强令岳飞班师。岳飞望着即将收复的河山,悲愤长叹:“十年之力,废于一旦!” 班师路上,百姓遮马恸哭,岳飞也只能含泪留兵五日,掩护百姓南迁。回朝后,岳飞被解除兵权,不久即遭秦桧、张俊等人诬陷入狱。绍兴十一年腊月廿九(1142 年 1 月 27 日),岳飞以“莫须有” 的罪名,在杭州大理寺风波亭被杀害,时年三十九岁。临刑前,他在狱案上挥笔写下“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八个大字,留下了最后的绝响。

精忠报国志,精神千秋耀。岳飞虽冤死,但其精神不朽。正如《满江红》所传颂的那样,在他的身上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最可贵的几种品格:一是精忠报国的爱国精神,他一生以 “还我河山” 为志,至死不渝;二是廉洁奉公的自律精神,他一生大公无私,以“文臣不爱钱,武臣不惜死” 为座右铭;三是奋发有为的进取精神,他从一个农家子弟成长为一代名将,靠的是不懈的努力与坚韧;四是爱民如子的仁爱精神,岳家军秋毫无犯,深得民心。
鲁迅先生曾说:“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 这就是中国的脊梁。” 岳飞正是这样的人。他胸怀精忠报国之魂,以热血男儿血肉之躯,在国难当头之际挺立而出;他以不屈之志,在屈辱求和的时代里高擎北伐的旗帜;他的“精忠报国”精神穿透八百余年的风雨,一直激荡在每一个中国人的心中。
天日昭昭铸忠魂,精忠报国“满江红”。今天,当我们再次吟诵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时,不仅要缅怀这位民族英雄的伟绩,更要以他为镜,将这份家国情怀与担当精神融入血脉、化为行动,以赤子之心护佑山河,以奋进之姿报效家国,让精忠报国的忠魂正气,在新时代永续传承、光耀千秋!